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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采编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宣传采编人员1名,岗位性质为聘用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新闻相关专业;
4.具有较强的综合文稿和新闻稿件撰写、策划能力,具有政法新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四、报名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5652803 18706710830
五、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简历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交复印件),两张两寸免冠照片。
六、本公告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