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灞桥区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灞桥区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已认定完毕,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及资格证书号码。
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安排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采取现场发放与配送送达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1.现场集中发放时间
2025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集中发放地点
灞桥区东城第五小学(灞桥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
地址:灞桥区半坡路郭家滩路十字东北角
3.相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存,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本人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工作人员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c.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工作人员留存)。
(二)配送送达有关事项
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配送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采取配送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配送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配送。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配送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配送费用,资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由于配送地址不准确、联系电话有误、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配送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1.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人事科(407室)。
咨询电话:029—8362613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怀孕、哺乳等有特殊需求人员,现场领证时,请及时与发放点工作人员联系,以便特殊照顾。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