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陕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陕办发〔2017〕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及《2020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会公告》要求,现将长安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0年1月11日在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中国西安人才市场)招聘会现场报名长安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区行政中心西三楼316室)
三、所需具体资料
(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报告等,具体如下:
1.国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认证);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认证);
3.国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两张免冠一寸彩照。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凭健康证明或健康电子码进入资格复审地点。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现场领取《准考证》,同时携带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复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未领取《准考证》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后续考核环节安排在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并领取准考证后,应及时关注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考核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会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9—85290242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