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人数和工作内容
(一)选聘人数
执业律师45名(其中,区政府本级需要15名,区委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需要30名),律师事务所4家。
(二)工作内容
1.执业律师工作内容
(1)为区委、区政府、各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民事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及合法性审查;
(3)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诉讼法律事务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4)参与起草、修改、审查重要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
(5)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6)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舆情处置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7)协助开展法制宣传;
(8)参加或者列席区委、区政府、各单位涉及有关法律事项的会议;
(9)办理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律师事务所工作内容
(1)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
(2)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3)办理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紧急性事务。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住所地在陕西省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以上执业律师。
(二)竞聘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国共产党党员律师;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
3.执业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且专业能力较强;
4.遵守宪法、法律,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工作责任心强,处事严谨,学养厚重,身体健康,能够履行职责,愿意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投入充足时间和精力;
6.熟悉区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特征,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7.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服务规定,服从工作安排,严格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信息;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具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等从业经验,同等条件下,对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历律师优先选聘。
(三)竞聘法律顾问的律所资格条件
1.在行政、民事、商事法律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专业经验,在律师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专业影响力;
2.能够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尽职尽责及时高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严格遵守服务管理规定,服从主管部门安排,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信息;
4.有固定的团队,并能够保证服务团队负责人和驻场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提供法律服务;
5.律所住所地为陕西省,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6.驻场律师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执业3年以上,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负责,勤勉敬业。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9日起至4月24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邮寄报名:报名材料寄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29号高陵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收。(2023年4月24日截止收件,建议选取邮政ems)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所在律所相关证照复印件、律所简介(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律所公章);
4.陕西省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协出具的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四、审查与聘任
(一)审核、评审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对报名材料进行接收、审核和评审。
(二)聘任
1.签约:法律顾问一经选聘,由区司法局分别与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所属律所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区委、区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由区司法局、聘用单位与受聘法律顾问所属律所签订三方协议;
2.服务期限: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
联系人:李思蒙 联系电话:869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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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律师)报名表.docx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律所)报名表.docx
原标题: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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